安华宣布修宪 首相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或十年
马来西亚首相安华宣布,内阁已议决在本月国会召开时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案。修正案除了为落实检控分权铺路外,还将明确规定首相的职位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或10年。
星洲网报道,安华星期一(1月5日)在首相署常月集会上发表2026年新年献词时指出,所有重要职位都应设有任期限制,包括政府首席秘书也不应任职超过10年。
安华强调:“这项规定同样适用于所有部门,如果在规定的任期内能够完成工作,之后就应交由下一代继任。”他阐明:“这个原则也适用于首相署,我们将提呈法案,规定首相的职位任期不得超过10年或两届任期。”
安华说完这番话后,台下响起掌声。他随后笑着补充道:“有人拍手,我不想超过10年,我有些遗憾,但不可能一直任职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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