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在叙利亚的黑暗记录

11月 10, 2025 -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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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在叙利亚的黑暗记录

从 2015 年 9 月 30 日到 2024 年 12 月 8 日阿萨德政权垮台,俄罗斯对叙利亚的军事干预已经过去了十年,今年是重新审视这一时期有据可查的侵犯人权行为记录的必要里程碑。

叙利亚人权网络细致地记录了一系列广泛而系统的侵犯人权行为,这些行为从根本上改变了冲突的进程,完全站在阿萨德政权一边,反对民众起义对自由、正义和政治过渡的要求。

侵犯人权行为的系统性

俄罗斯军队在叙利亚犯下的已记录在案的侵犯人权行为,揭示了一种系统性的、超出合法敌对行动范畴的明确模式。蓄意杀害平民,在已记录的6993例死亡事件中,妇女和儿童的比例异常高,这表明俄罗斯军队广泛针对人口稠密地区,并引发了关于其是否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中区分原则、相称原则和预防原则的根本性质疑。

这些伤亡事件的时间线揭示了一个高度集中的初始阶段,在其军事干预的第一年就有3564名平民丧生,其中包括1029名儿童和404名妇女,这反映出其为实现战略目标而蓄意最大限度地对平民造成影响的政策。

这种系统性的攻击方式不仅限于直接攻击,还包括对民用基础设施的全面袭击。记录在案的1262起针对重要民用设施的袭击,包括224所学校、217个医疗机构和61个市场,表明这是一项蓄意破坏平民生活基础的战略。

这些袭击事件的地理集中性,以伊德利卜为首,其次是阿勒颇和哈马,凸显了袭击者反复选择政权控制范围之外地区为目标的模式。70名医护人员和24名媒体工作者的遇害,证实了蓄意压制证人、破坏民众基本服务的趋势。

有记录的363起大屠杀事件也代表了这种系统性模式中最可怕的高峰;仅第一年就发生了172起大屠杀,表明不分青红皂白或不成比例的袭击很早就开始出现。

这些屠杀公然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禁止以平民为攻击目标以及采取一切可行预防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附带损害的义务。使用国际禁用的武器,包括集束弹药,进一步加剧了这些违法行为,并反映出对既定国际标准的蓄意漠视。

问责的法律框架

俄罗斯军队在叙利亚犯下的侵犯人权行为严重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其中许多行为构成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根据国际法,这些违法行为涉及特定的问责义务,其范围不仅限于直接的肇事者,还包括根据指挥责任原则策划、下令或监督这些袭击的军事和政治领导人。

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系统性、范围广泛,并且存在蓄意针对的迹象,这表明具备根据国际刑法进行起诉的必要要素。

问责制包含两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个人刑事责任和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俄罗斯既是直接的军事行动者,又是政治支持者,其双重角色造成了多重责任,尤其体现在其在安理会拥有18个否决权,以此来保护阿萨德政权免受国际问责。

通过外交渠道阻挠司法机制,进一步违反了确保追究严重违反国际法行为责任的义务。因此,这种由武力维持、外交阻挠延续的有罪不罚模式,必须采取全面的问责措施,既要追究直接犯罪者的责任,也要追究系统性纵容者的责任。

受害者获得补偿和赔偿的权利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通过具体机制予以落实;必须向因俄罗斯侵犯人权行为而遭受人身、物质和精神损失的平民受害者提供公平的赔偿,任何赔偿方案都必须超越个人赔偿,而应包括对受影响地区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进行重建的全面计划。

重建被毁的学校、医疗设施和市场不仅仅是进行物质重建;它还意味着要长期致力于解决叙利亚社会遭受的结构性破坏。此外,作为赔偿基本要素的“不重复原则”要求采取有效保障措施,防止类似侵犯行为再次发生,这就需要对军事理论和作战程序进行根本性变革。

关系正常化标准

叙利亚任何与俄罗斯关系正常化的努力都必须建立在坚实的过渡时期司法基础之上,该基础必须维护受害者的权利并确保追究过去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叙利亚政府必须在明确对受影响平民承担法律责任的框架内,构建与俄罗斯未来的任何关系或合作。仅仅承认侵犯人权行为是不够的;积极参与问责​​进程至关重要,包括提供调查和起诉所需的信息。

过渡时期司法框架必须包含相互关联的程序:建立全面记录违法行为的真相调查机制、对犯下最严重罪行的人提起刑事诉讼、解决个人和集体伤害的赔偿方案,以及防止再次发生的制度改革。

尽管叙利亚人权网络进行了长达十四年的记录工作,期间遭受了系统性的抹黑运动和俄罗斯的网络攻击,这些攻击试图破坏其信誉,但这些记录工作构成了这些行动的实证支柱,因为按照法律标准保存证据和建立全面的数据库为任何合法的和平进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

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防止针对平民和重要基础设施的袭击再次发生,是未来任何关系的基础。这就需要巩固国家和国际机制,保护平民免受任何外部或内部军事干预,同时加强立法和程序框架,以保障权利并强化法治的方式处理过去的侵犯人权行为。我认为,将问责措施纳入更广泛的政治进程并非和平的障碍,而是实现可持续和解的先决条件。

结语

对俄罗斯在叙利亚侵犯人权行为的全面记录,揭示了其系统性违反国际法的骇人听闻的行径,这些行为构成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从杀害数千名平民到系统性摧毁重要基础设施,这些侵犯人权行为的规模和模式表明,俄罗斯蓄意以平民为目标,以实现其军事和政治目的。

国际法框架要求通过独立调查、启动指挥责任的刑事诉讼以及解决个人和集体伤害的全面赔偿方案,明确追究责任。

因此,任何与俄罗斯关系正常化的途径都必须经过正义和问责这道关卡。外交声明远远不够;必须采取具体措施:承认法律责任,积极配合问责机制,披露有助于调查的信息,向受害者提供公平赔偿,并将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其中首要的罪犯就是巴沙尔·阿萨德。

尽管有人试图压制和诽谤,但经过多年的系统性工作所保存下来的文件,为这些路径提供了证据基础。

如果没有真正的问责,任何正常化都将是对受害者的背叛,也是对有罪不罚现象的延续,因为正义不是和平的障碍,而是确保承认叙利亚人民的苦难并提供有效保障以防止再次发生的基础条件。

本文所表达观点并不一定代表半岛电视台编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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